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吉教职成字〔2015〕23号)精神及学校教务处通知,现将2015年全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由具备《吉林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(试行)》(附件1)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,填写《吉林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表》(附件2),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资料,由教师所在系(部、中心)进行初审后上交教务处,再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审核、汇总、公示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二、申报截止时间:2015年7月1日下午13:00前。申报材料包括:教师的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;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《吉林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表》(附件2)一式三份;高职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汇总表(附件3)一式一份,同时发送各电子版至396266110@qq.com,纸质版请系部主任签字,系部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,其它需上交的材料等学校公示后再统一上交。
请系部全体教师按照文件要求,认真进行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不断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,促进我校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。
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薛媛老师,联系电话:84825233。
附件:
1.省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(试行)(高职教师)
2.吉林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表
3.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汇总表
4.粘贴照片表
5.《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吉教职成字〔2015〕2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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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医学部
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